訪客留言板

敬啟者您好:
台端所述案件經查明後為輸入時誤植,本所承辦人將主動連絡您免費換發英文謄本事宜,造成您的不便尚祈見諒。
以上答覆,如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服務電話:03-4580112分機109、110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台端所提問題茲答覆如下:
一、 戶籍謄本上會載有離婚記事,戶口名簿不會轉載。
二、 辦理結婚登記證人不需到場,請結婚當事人雙方親至戶所辦理結婚登記,並攜帶雙方國民身分證、戶口名簿、印章、結婚書約(並經二位20歲以上在台灣設有戶籍之證人簽名蓋章)、2年內拍攝符合新式身分證規格相片1張(以上文件均需正本)
以上答覆,如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服務電話:03-4580112分機109、110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台端所提問題茲答覆如下:
一、未成年人辦理遷徙登記,應由父母共同為之。另可由原住地及遷入地之兩地戶長辦理未成年人遷徙登記,並應提憑兩地戶長之國民身分證、印章、原住地及遷入地之戶口名簿至遷入地之戶政事務所辦理。
二、申報出生登記,並無限制在父母親戶內設籍,其適格申請人為父母、祖父母、戶長、同居人或撫養人,申請人攜帶身分證、印章、出生證明書、經父母約定之子女姓氏約定書及新生兒欲設籍之戶口名簿(以上文件均需正本),至欲設籍之戶政事務所辦理出生登記。
以上答覆,如有疑問,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分機105,由專人為您服務。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在國外出生者回國後,應持憑入出國及移民署發給之定居證辦理戶籍登記。
1、有關定居證申請事宜請參考網址。
2、當事人入境後請持定居證、設籍地之戶口名簿、父母雙方之國民身分證及印章、由法定代理人(父母雙方)共同申請,如由父或母一方申請時請附另一方同意書,至欲設籍地之戶政事務所辦理初設戶籍登記。
以上答覆,如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服務電話:03-4580112分機109、110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因系統漏信遲至今日回覆,敬請台端見諒。
依戶籍法規定,父母應在小孩出生60天內,攜帶父母雙方身分證、印章、出生證明書、子女姓氏約定書(於出生證明書約定姓氏者,免附)及新生兒欲設籍之戶口名簿(以上文件均需正本),至欲設籍之戶政事務所辦理出生登記。
小孩出生後超過60天仍未登記,經戶政事務所書面催告後仍不申請出生登記,將由戶政事務所逕為出生登記並由戶政事務所主任代立名字,另逾期申報戶口的父母,將處300元以上、900元以下罰鍰,若經催告仍不為申請者,處900元罰鍰。
以上答覆如有疑問,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分機109、110,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本所上班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八時至下午十七時。
以上答覆,如有疑問,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分機109、110,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若持否認之訴之法院判決書、判決確定證明書、出生證明書、認領同意書辦理子女出生登記及認領登記,子女戶口名簿則顯示生父母姓名。
以上答覆,如有疑問,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分機109、110,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申報出生登記,並無限制在父母親戶內設籍,請您攜帶欲設籍之戶口名簿,至設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
以上答覆,如有疑問,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分機109、110,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請您先向法院提起否認之訴(否認新生兒非現任配偶之子女)後,再持法院判決書、判決確定證明書、出生證明書、認領同意書、設籍地戶口名簿、生父、生母國民身分證、印章、由生父母雙方至生父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子女出生登記及認領登記。
以上答覆,如有疑問,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分機109、110,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辦理遷徙登記請攜帶遷徙者之國民身分證、印章、原住地戶口名簿、遷入地戶口名簿(欲遷入單獨立戶者請提遷入地之最近一期(100)房屋稅稅單完稅或建物所有權狀)以上證件均為正本,至遷入地戶政事務所辦理即可,委託他人辦理請另附委託書及受委託人之身分證、印章。
若有未成年者遷徙需由法定代理人(父母)共同為之,如由父或母一方申請時請附另一方同意書,並請攜帶父母雙方之國民身分證及印章。若未成年人已領有國民身分證,應辦理換證,需加帶未成年人之印章。
原住地戶口名簿,如因路途遙遠不便提出,可先行辦理遷入登記,再將原住地戶口名簿攜至就近戶政事務所劃記遷出。
以上答覆,若有疑問,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分機109、110,由專人為您服務。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請至遷入地戶政事務所(平鎮市)辦理。
請攜帶遷徙者之國民身分證、印章、原住地及遷入地戶口名簿、二年內拍攝符合新式身分證規格照片1張(以上文件均需正本),如委託他人辦理請附當事人出具委託書及受託人應攜國民身分證及印章(可簽名)。
以上答覆,如有疑問,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分機109、110,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您所提供戶籍被遷出之資料不甚詳細,若要申請戶籍遷出資料附件(如委託書),請您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印章,逕向遷入地戶政事務所辦理。
以上答覆如有疑問,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分機109、110,由專人為您服務。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台端可至戶籍所在直轄市、縣(市)政府轄內之戶政事務所臨櫃辦理「人別確認」,例如設籍桃園縣之縣民,可至桃園縣內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人別確認。
應備文件:未滿14歲者應繳驗戶口名簿或個人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照片(護照親辦照片規格說明),由三親等內親屬或法定代理人陪同親自辦理。陪同辦理者應繳驗親屬關係證明文件(如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影本,或政府機關核發可資證明親屬關係之文件正本及影本)。
若有疑問,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分機109、110,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依現行姓名條例第7條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申請改名:
一、同時在一機關、機構、團體或學校服務或肄業,姓名完全相同者。
二、與三親等以內直系尊親屬名字完全相同者。
三、同時在一直轄市、縣 (市) 居住六個月以上,姓名完全相同者。
四、銓敘時發現姓名完全相同,經銓敘機關通知者。
五、與經通緝有案之人犯姓名完全相同者。
六、命名文字字義粗俗不雅或有特殊原因者。
依前項第六款申請改名者,以二次為限。但未成年人第二次改名,應於成年後始得為之。
更改姓名登記請至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需本人親自辦理,未成年人(未滿20歲)應由法定代理人(父母雙方,由父或母一方辦理應附他方同意書)辦理,無法委託辦理,敬請見諒。
應備證件為:戶口名簿、改名當事人、配偶與已領身分證之子女,每人均應備妥身分證、印章及最近2年內拍攝符合新式身分證規格相片1張同時辦理換證。
以上答覆如有疑問,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台端友人若為當事人之配偶、直系血親、直系姻親或旁系三親等內之血親,請提憑經大陸地區公證處之親屬關係證明書、委託書(委託在台親友申請者),親自或委託在台親友申請當事人之戶籍謄本,上述委託書及親屬關係證明書,應經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簡稱海基會)驗(查)證。
以上答覆,如有疑問之處,歡迎來電,服務電話:03-4580112,MSN帳號:pingc05@hotmail.com,Skype帳號:pingc05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您所提問題茲答覆如下:
一、民法於97年5月23日起將儀式婚改為登記婚,必須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婚姻始生效力。請結婚當事人雙方親至男女方其中一方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
二、應備證件:雙方國民身分證、戶口名簿、印章、結婚書約(經二位20歲以上在台灣設有戶籍之證人簽名蓋章)、2年內拍攝符合新式身分證規格相片1張(以上文件均需正本)。
三、若雙方實際未居住一起,暫無須辦理遷徙登記,俟實際居住再予辦理。
四、本所上班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八時至下午十七時。您可於結婚登記日前三個辦公日內,向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並指定結婚登記日。若不便於上班日辦理,欲於假日辦理結婚登記,請於3日前預約,預約電話03-4580112分機109、110。
以上答覆如有疑問,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分機109、110,由專人為您服務。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您可持國民身分證、印章(可簽名),至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戶籍謄本。
以上答覆,如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服務電話:03-4580112分機109、110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依現行規定結、離婚記事是個人重要身分記事,應隨戶籍資料轉載。
除本人親自申請外,另如利害關係人因需用機關要求(如法院文件敘明等等)戶籍謄本記事勿省略,申請人亦決定被申請人之個人記事須列印或申請人具結記事勿省略時,應由申請人另簽具結書核發。
以上答覆如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分機109由專人為您服務。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本所無結婚登記補助,建議台端向服務單位洽詢相關福利補助措施。
以上答覆,如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服務電話:03-4580112分機109、110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有關未成年人遷徙登記,可由父母雙方或遷入地、遷出地戶長辦理,應備文件為父母雙方或原住地、遷入地戶長之國民身分證、印章、原住地及遷入地之戶口名簿,及當事人身分證、最近二年內拍攝符合新式規格相片1張(未領證者免附)至遷入地戶政事務所辦理。
以上答覆,如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服務電話:03-4580112分機109、110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依桃園縣戶籍資料申請須知,申請人可申請當事人之配偶、直系血親、直系姻親或旁系三親等內之血親戶籍資料。
依本所「提供協尋親友服務實施計畫」台端應備身分證正本親至本所,填寫「協尋親友服務申請書」,承辦人員應依戶籍法等相關規定,不得將被尋者之相關資料提供或將查詢結果提供申請人,僅得告知申請案之處理情形,如有轉知被尋人時,則註明由被尋者自行決定是否與其聯絡,以保障被尋者隱私及權益。
以上答覆如有疑問,歡迎來電03-4580112分機109、110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依姓名條例第2條規定,戶籍登記之姓名,應使用教育部編訂之國語辭典或辭源、辭海、康熙等通用字典中所列有之文字。
又百家姓僅係為統計我國從姓人口最多之姓氏,人民之稱姓並不以百家姓中所列有之姓氏為要件。
戶籍登記事項如為戶政事務所過錄錯誤所致可申請更正。
如係因當事人申報錯誤所致者,應依戶籍法施行細則第16條由當事人提出提憑相關證明文件,向現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申請更正。 如台端無法提出相關證明文件,可填寫申請書由本所代為向內政部請示。
以上答覆如有疑問,歡迎來電03-4580112分機109、110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依戶籍法施行細則第16條戶籍登記事項錯誤,係因當事人申報錯誤所致者,應由當事人提出下列證明文件之一,向現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申請更正:
一、在臺灣地區初次登記戶籍或登記戶籍前之戶籍資料。
二、政府機關核發並蓋有發證機關印信之原始國民身分證。
三、各級學校、軍、警學校或各種訓練班、團、隊畢(肄)業證明文件。
四、公、私立醫療機構或合格助產士出具之出生證明書。
五、國防部或陸軍、海軍、空軍、聯合後勤、後備、憲兵司令部所發停、除役、退伍(令)證明書或兵籍資料證明書。
六、涉及事證確認之法院確定裁判、檢察官不起訴處分書、緩起訴處分書,或國內公證人之公、認證書等。
七、其他機關(構)核發之足資證明文件。
由於台端所提供資料不足,無法完整的答覆您,如須針對個案較詳盡答復,歡迎來電03-4580112分機109、110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外國人有繼續居留之必要時,應於居留期限屆滿前30日內申請延期居留。
申請永久居留,外國人應於我國合法連續居留五年,每年居住超過一百八十三日之期間屆滿後,二年內申請。
有關如何申請居留,以下網址請台端參考。
請台端參考以上答覆僅供參考,如有任何疑問或相關問題,煩請洽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桃園縣服務站電話:03-3314830、03-3310409 03-3311098、03-3318243 03-3317197、03-3318852 03-3314807。
如有戶政問題歡迎來電,服務電話:03-4580112分機109、110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有關子女變更姓氏您可依民法第1059條第2項:子女經出生登記後,於未成年前,得由父母以書面約定變更為父姓或母姓。或依民法第1059條第5項: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法院得依父母之一方或子女之請求,為子女之利益,宣告變更子女之姓氏為父姓或母姓:
一、父母離婚者。
二、父母之一方或雙方死亡者。
三、父母之一方或雙方生死不明滿三年者。
四、父母之一方顯有未盡保護或教養義務之情事者。
子女變更姓氏可由父母書面約定變更姓氏以一次為限,若無法約定,請向法院申請宣告變更姓氏。
以上答覆,如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服務電話:03-4580112分機109、110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小孩戶籍謄本可由法定代理人(父或母)辦理,規費每張15元。另經詢問平鎮市公所社會課,補發健保卡須小孩為加保狀態,並攜帶小孩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2吋照片1張、申請人身分證、印章及工本費200元,逕向健保局北區業務組辦理,地址:中壢市中山東路3段525號,詳細健保卡事宜請洽健保局03-4339111,戶政業務請洽03-4580112分機109、110,由專人為您服務。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經詢問本所櫃台人員,未有拾獲身分證情形。台端若身分證遺失,請本人親自向戶籍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辦理補領國民身分證,並備妥二年內拍攝符合新式身分證規格相片1張及附有相片足以證明身分之政府機關核發證件,如護照、有照之畢業證書、駕照、健保卡等,並繳交規費200元。
以上答覆如有疑問,歡迎來電03-4580112分機109、110,由專人為您服務。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兩願離婚登記應至男方或女方戶籍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辦理。請當事人雙方親自辦理並攜帶雙方國民身分證、戶口名簿、印章、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並經二位20歲以上在台灣設有戶籍之證人簽名蓋章,證人不需到場)及二年內拍攝符合新式身分證規格相片1張,以上文件均需正本。
戶政事務所人員僅受理戶籍登記,無提供證人服務。
以上答復如有疑問,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分機109、110,由專人為您服務。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辦理出生登記請攜帶生父母雙方身分證、印章、出生證明書及欲設籍之戶口名簿,於新生兒出生後六十日內由父母雙方親向欲設籍之戶政事務所辦理登記,若生母無法親自辦理,請先將出生登記之委託書、子女從姓約定書、認領同意書中由生母填具的部份先備妥,委託生父辦理。惟辦理認領登記,認領人(生父)需親自到場 (以上文件均需正本)。
以上答復如有疑問,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分機109、110,由專人為您服務。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您可於結婚登記日前三個辦公日內,向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並指定結婚登記日,戶政事務所依結婚當事人指定之日期,完成結婚登記。
請結婚當事人雙方親至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並攜帶雙方國民身分證、戶口名簿、印章、結婚書約(經二位20歲以上在台灣設有戶籍之證人簽名蓋章)、2年內拍攝符合新式身分證規格相片1張(以上文件均需正本)。
您無須提前告知本所,您於新北市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後,即由該所電腦連線通報本所。
以上答覆如有疑問,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分機109、110,由專人為您服務。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有關未成年子女遷徙登記,可由遷入地、原戶籍地戶長或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者辦理,應備文件為原戶籍地、遷入地戶長或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者之國民身分證、印章、原戶籍地及遷入地之戶口名簿,及當事人身分證、最近二年內拍攝符合新式規格相片1張(未領證者免附)至遷入地戶政事務所辦理。
若提出戶口名簿有困難,且在預定遷入地有居住事實,將以行政協助方式辦理,先辦妥遷徙登記後,再催告原戶籍地戶長提出戶口名簿補註。
以上答復如有疑問,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分機109、110,由專人為您服務。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無正當理由不於法定期間申請之處罰(戶籍法第七十九條)逾181日以上罰鍰為900元
以上答覆,如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服務電話:03-4580112分機109、110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若子女被收養,本生父母及其親屬因證明親屬關係需要,申請戶籍資料證明當事人已被他人收養事實,僅能申請當事人載明被收養記事之除戶戶籍資料,不能申請現住地戶籍資料。
以上答覆,如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服務電話:03-4580112分機109、110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子女變更姓氏若父母無法約定,請向法院申請宣告變更姓氏,不需經生父簽具同意書。
以上答覆,如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服務電話:03-4580112分機109、110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依申請戶籍謄本及閱覽戶籍登記資料處理原則第1點規定:「戶籍謄本及閱覽戶籍登記資料之申請人:(一)當事人。(二)利害關係人。(三)受委託人」。第2點規定:「所稱利害關係人,指與當事人具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四)當事人之配偶、直系血親、直系姻親或旁系三親等內之血親。所以父親可以申請子女之戶籍謄本。
若子女被收養,本生父母及其親屬因證明親屬關係需要,申請戶籍資料證明當事人已被他人收養事實,應僅提供當事人載明被收養記事之除戶戶籍資料。」
以上答覆,如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服務電話:03-4580112分機109、110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有關子女變更姓氏您可依民法第1059條第2項:子女經出生登記後,於未成年前,得由父母以書面約定變更為父姓或母姓。或依民法第1059條第5項: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法院得依父母之一方或子女之請求,為子女之利益,宣告變更子女之姓氏為父姓或母姓:
一、父母離婚者。
二、父母之一方或雙方死亡者。
三、父母之一方或雙方生死不明滿三年者。
四、父母之一方顯有未盡保護或教養義務之情事者。
子女變更姓氏可由父母書面約定變更姓氏以一次為限,若無法約定,請向法院申請宣告變更姓氏。
有關收養應經法院認可,應備文件:以收養人或被收養人為申請人(被收養人為未成年者,以收養人為申請人),持憑法院認可收養裁定書及裁定確定證明書、收養人及被收養人之戶口名簿、養子女從姓約定書、國民身分證及申請人印章(或簽名)向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辦,如被收養人已領國民身分證者,應另攜帶二年內拍攝符合新式身分證規格照片1張辦理換證。
以上答覆,如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服務電話:03-4580112分機109、110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85年9月25日公布修正民法第1089條略以:「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由父母共同行使或負擔之。」
以上答覆,若有疑問,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分機109、110,由專人為您服務。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因系統漏信遲至今日回覆敬請台端見諒。
您可於結婚登記日前三個辦公日內(100年12月21-23日),向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並指定結婚登記日(100年12月25日)。
若台端不便於上班日辦理,欲於假日辦理結婚登記,請於100年12月23日中午前預約,預約電話03-4580112分機109、110。
請當事人雙方親至戶所辦理結婚登記,並攜帶雙方國民身分證、戶口名簿、印章、結婚書約(並經二位20歲以上在台灣設有戶籍之證人簽名蓋章)、2年內拍攝符合新式身分證規格相片1張(以上文件均需正本)。
以上答覆如有疑問,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分機109、110,由專人為您服務。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出生證明書申請書可至本所網站下載專區/書表下載,選擇其他申請書-戶籍謄本通訊申請書使用,並於申請種類欄中勾選其他,註明出生證明書及份數。申請戶籍檔案原始資料影本規費為每張10元,如出生證明書影本等,本所網址http://www.pingc.gov.tw。
以上答復如有疑問,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分機207,由專人為您服務。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行政法院56年判字第60號判例:「遷徙係事實行為,遷徙登記自應依事實認定之。」,也就是說戶籍遷移必需以有居住的事實為準。
另戶籍地址異動是否影響訴訟之送達或管轄,建議您直接向受理法院詢問。
以上答覆,若有疑問,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分機109、110,由專人為您服務。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台端可於結婚登記日前三個辦公日內,向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並指定結婚登記日,戶政事務所依結婚當事人指定之日期,完成結婚登記。
請結婚當事人雙方親至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並攜帶雙方國民身分證、戶口名簿、印章、結婚書約、2年內拍攝符合新式身分證規格相片1張(以上文件均需正本)。
以上答覆如有疑問,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分機109、110,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台端所提問題茲答覆如下:
一、結婚登記注意事項:
(1)由雙方當事人親自向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並請攜帶結婚書約、國民身分證、印章、戶口名簿、最近二年內所攝符合新式身分證規格彩色相片一張。
(2)外籍人士應攜帶護照或居留證明文件、外籍配偶取用中文姓名聲明書(外籍人士親自到場填寫即可),經駐外館處驗證之婚姻狀況證明文件及中文譯本。婚姻狀況證明文件有效期限,為原核發機關核發之日起六個月內有效。(以上文件均需正本)
二、英文謄本請向戶籍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所屬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並請備齊本人及關係人等(如配偶、父母、養父母、子女及戶長)之中華民國護照或載有英文姓名之文件(護照基本資料頁及相關證件,須留存影本)及本人國民身分證、印章。
以上答覆如有疑問,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分機109、110由專人為您服務。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台端辦理出生登記,請攜帶父母雙方身分證、印章、出生證明書、子女姓氏約定書(於出生證明書約定姓氏者,免附)及新生兒欲設籍之戶口名簿(以上文件均需正本),至設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新生兒出生登記應於新生兒出生後60日辦理。
以上答復如仍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分機109、110,由專人為您服務。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戶口名簿應由戶長請領,但可委託辦理,應備文件:
1、破損換領:附繳舊戶口名簿、戶長國民身分證、印章。
2、遺失補領:戶長國民身分證、印章。
3、委託他人申請者,應附委託書及受託人國民身分證、印章。
4、規費每張30元
5、補、換發戶口名簿,得向戶籍所在地以外之戶政事務所申請。
以上答覆,若有疑問,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分機109、110,由專人為您服務。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每月人口統計報表資料,本所更新時間應於每月第1個工作天,因故(已完成更新網頁,未上傳中華電信主機)未能即時更新,造成您的不便敬請見諒,本所日後必加強改善,感謝您的寶貴意見。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台端所提問題茲答覆如下:
一、若提出戶口名簿有困難,且在預定遷入地有居住事實,將以行政協助方式辦理,先辦妥遷徙及結婚登記後,再催告戶長提出戶口名簿補註,若戶長逾期未提出補註,得依戶籍法第80條處新台幣1000元以上3000以下罰鍰。
二、依戶籍法規定,由他鄉(鎮、市、區)遷入三個月以上,應為遷入登記;同一鄉(鎮、市、區)內變更住址三個月以上,應為住址變更登記。
三、戶口名簿僅記載簡略個人基本資料,遷入夫家後的戶口名簿不會轉載離婚記事等詳細戶籍資料。
以上答覆如有疑問,歡迎來電03-4580112分機109、110,由專人為您服務。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原住民身分法第10條第1項僅規定山地原住民與平地原住民結婚可以約定變更為相同之山地或平地原住民身分,並未明定得回復原有山地或平地原住民身分,台端之母親因結婚約定變更為相同之山地或平地原住民身分,即不得申請回復。
以上答覆如有疑問,歡迎來電03-4580112分機109、110,由專人為您服務。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台端可於請領英文謄本時,申請將部分記事省略,謄本上會載有部分記事省略字樣。
以上答覆,若有疑問,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分機109、110,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若您與前妻戶籍設在同一戶,請先辦理分戶登記後,使其為單獨生活戶,再依戶籍法第50條規定略以:「全戶遷離戶籍地,未於法定期間申請遷徙登記,無法催告,經房屋所有權人、管理機關、…申請時,戶政事務所得將其全戶戶籍暫遷至該戶政事務所。」
應備文件為:分戶者之國民身分證、印章、原住地戶口名簿、房屋所有權證明文件(如最近一期完稅房屋稅單或建物所有權狀),以上文件均需正本,至戶籍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辦理。
若有未成年人遷徙,需由行使負擔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者為之,並請攜帶國民身分證及印章。
以上答覆如有不周或任何疑問,請來電洽詢03-4580112分機109,由專人為您服務。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請攜帶遷徙者之身分證、印章、原住地戶口名簿、遷入地戶口名簿(單獨立戶請提遷入地之最近一期(100)房屋稅稅單完稅或建物所有權狀),二年內拍攝符合新式身分證規格照片1張(以上文件均需正本)。如委託他人辦理者除前開證件外,受託人應攜帶委託書、國民身分證、印章,至遷入地戶政事務所(平鎮市)辦理。
以上答復如有任何疑義,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分機109、110,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由於台端所詢問事項非本所業務,請逕向受理法院查詢。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失蹤人失蹤滿7年後,利害關係人或檢察官得向失蹤人住所地之法院提出聲請為死亡之宣告,應備文件失蹤人之戶籍謄本,書狀範例連結。
民事訴訟法第628條為公示催告應載事項、非訟事件法第21條為費用負擔之原則、非訟事件法第24條為關係人費用負擔之確定。
另法律條文之解釋非屬本所權責敬請見諒。
以上答覆僅供參考,如有任何疑問請洽桃園地方法院03-3396100洽詢。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100年7月1日起,首次申請普通護照民眾須親自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或外交部中部、南部、東部辦事處辦理;倘不便親自前往,則須先至戶所辦理人別確認後,始得委託代理人續向外交部代為申請護照。
台端可就親近至外交部中部辦事處申請護照,或至您的戶籍地高雄市內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人別確認後,再委託旅行社業者代為申請。
以上答覆,如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服務電話:03-4580112分機109、110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有關未成年人遷徙登記,可由父母雙方或遷入地、遷出地戶長辦理,應備文件為父母雙方或原住地、遷入地戶長之國民身分證、印章、原住地及遷入地之戶口名簿,及當事人身分證、最近二年內拍攝符合新式規格相片1張(未領證者免附)至遷入地戶政事務所辦理。
以上答覆,如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服務電話:03-4580112分機109、110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台端欲辦理遷徙登記,請至遷入地戶政事務所辦理,並攜帶遷徙者身分證、印章、原住地戶口名簿、二年內拍攝符合新式身分證規格照片1張、遷入地建物所有權狀或最近一期(100)已完稅之房屋稅稅單(以上文件均需正本)。
以上答覆如有疑問,歡迎來電03-4580112分機109、110,由專人為您服務。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依申請戶籍謄本及閱覽戶籍登記資料處理原則規定,利害關係人係指與當事人具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
(一)契約未履行或債務未清償。
(二)同為公司行號之股東或合夥人,且為執行職務所必要。
(三)訴訟繫屬中之兩造當事人。
(四)當事人之配偶、直系血親、直系姻親或旁系三親等內之血親。
(五)戶長與戶內人口。
(六)其他確有法律上權利義務得喪變更之關係。
台端持法院的離婚和解筆錄,須另檢具與關係人權利義務得喪變更關係之未履行筆錄內容證明文件,始可申請前妻謄本,另離婚協議書未符合上述條件,故不能申請前妻謄本。
以上答覆如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分機105,由專人為您服務。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台端辦理出生登記,應提憑父母身分證、印章、戶口名簿、出生證明書、子女姓氏約定書,無法取得出生證明書者,應提憑醫療機構開具之DNA親子鑑定報告書。
台端若提出DNA親子鑑定報告書有困難者,可電洽桃園縣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尋求協助,請台端於申請期限內儘速辦理,電話03-3322111轉總機9。
以上答復如仍有戶政相關疑問,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分機105,由專人為您服務。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台端欲辦理更改小孩姓氏,適用民法第1059條規定略以:「…子女經出生登記後,於未成年前,得由父母以書面約定變更為父姓或母姓。子女已成年者,得變更為父姓或母姓。前二項之變更,各以一次為限。」,請攜帶父母國民身分證、印章、戶口名簿、子女姓氏變更約定書,至子女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子女姓氏變更登記,父母雙方若一方未到場,應附未到一方之同意書,若子女已辦理國民身分證,須備妥二年內拍攝符合新式身分證規格相片1張。
以上答覆如有疑問,歡迎來電03-4580112分機105,由專人為您服務。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台端辦理出生登記,請攜帶父母國民身分證、印章、戶口名簿、出生證明書、子女從姓約定書至欲設籍地之戶政事務所辦理。
台端若提出戶口名簿有困難,且在預定設籍地有居住事實,將以行政協助方式辦理,先辦妥出生登記後,再催告戶長提出戶口名簿補註,若戶長逾期未提出補註,得依戶籍法第80條處新台幣1000元以上3000以下罰鍰。
以上答覆如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分機109、110,由專人為您服務。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男子若有「入贅」的情形時,與親(本)生的父母、祖父母及兄、弟、姊、妹的親屬關係,並不會受到任何的影響。遺產繼承人依民法1138條的規定辦理。
入贅者可申請三親等內親屬之戶籍謄本,惟戶籍謄本記事欄之登載內容攸關民眾個人隱私,基於尊重及保護個人隱私,核發戶籍謄本記事欄內資料須經當事人同意始得列印交付。
以上答覆如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分機109、110,由專人為您服務。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若台端母親原具有原住民身分,於原住民身分法施行前(民國90年1月1日),因結婚、收養或其他原因而喪失原住民身分者,得檢具足資證明原住民身分之文件,申請回復原住民身分。請台端母親攜帶具原住民身分之戶籍謄本、國民身分證、戶口名簿、印章,向現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申請回復原住民身分。
以上答覆如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分機109、110,由專人為您服務。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依戶籍法相關規定,辦理出生登記應提憑生母身分證、印章、戶口名簿及新生兒出生證明書,無法取得出生證明書者,應提憑醫療機構開具之DNA親子鑑定報告書。
台端若提出DNA親子鑑定報告書有困難者,可電洽桃園縣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尋求協助,請台端於申請期限內儘速辦理,電話03-3322111轉總機9。
以上答復如仍有戶政相關疑問,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分機105,由專人為您服務。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請攜帶遷徙者之身分證、印章、原住地戶口名簿、遷入地之最近一期(100年度已完稅)房屋稅稅單或建物所有權狀,二年內拍攝符合新式身分證規格照片1張(以上文件均需正本) ,至遷入地戶政事務所(平鎮市)辦理。
如委託他人辦理者除前開證件外,受託人應攜帶委託書、受託人國民身分證、印章。
若有未成年者遷徙需由法定代理人(父母)共同為之,如由父或母一方申請時請附另一方同意書,並請攜帶父母雙方之國民身分證及印章。
以上答復如有任何疑義,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分機109、110,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造成您的困擾,敬請見諒。更正姓名登記辦理完成後,戶政系統即同步更正。
台端於全民英檢系統報名時是以「○○頴」報名,因全民英檢資料系統沒有與戶政系統連線,所以不會隨同更正。
經向全民英檢中心詢問,請於測試當日持身分證、個人戶籍謄本(註明更正姓名),交監試人員核驗。
以上答覆,若有疑問,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分機109、110,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夫妻之一方收養他方子女時,他方與其子女之關係仍為直系血親,其權利義務關係不因收養而受影響。台端可依民法第1078條第3項變更為母姓。
以上答覆,若有疑問,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分機109、110,由專人為您服務。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在臺設有戶籍國民本人未能親自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或外交部中部、南部、東部辦事處辦理之首次申請普通護照者,自民國100年7月1日起,必須親自持憑申請護照應備文件,向主管機關委辦並公告之戶籍所在直轄市、縣(市)政府轄內之戶政事務所臨櫃辦理「人別確認」。
應備文件如下:
(1)成年人應繳驗國民身分證、照片(護照親辦照片規格說明)親自辦理
(2)滿14歲者應繳驗本人及父或母之國民身分證、本人照片(護照親辦照片規格說明)辦理。
(3)未滿14歲者應繳驗戶口名簿或個人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照片(護照親辦照片規格說明)
,由三親等內親屬或法定代理人陪同親自辦理。陪同辦理者應繳驗親屬關係證明文件(如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影本,或政府機關核發可資證明親屬關係之文件正本及影本)。
另檢附護照親辦申請須知供參。
本所服務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時至下午5時,周六尚無辦理人別確認業務敬請見諒。
若有疑問,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分機109、110,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以姓名不雅或特殊原因申請改名者,以二次為限。未成年人第二次改名應於成年後始得為之。
另以設籍同縣(市)滿六個月以上同姓名原因申請改名者不限次數,應提供同姓名者戶籍所在之鄉(鎮、市、區),由戶政機關查證戶籍資料。
除依前開規定外尚需附當事人身分證(未領證者免)、戶口名簿、父母身分證、印章,由父母共同辦理,如父母其中一方辦理者,應另附他方同意書辦理。
若有疑問,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分機109、110,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檢附外國籍人士與國人結婚申請歸化中華民國國籍暨戶籍登記流程表供參。
台端如須針對個案較詳盡答復,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分機208張小姐,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請攜帶遷徙者之身分證、印章、原住地戶口名簿、遷入地戶名簿(單獨立戶請提遷入地之最近一期(100)房屋稅稅單完稅或建物所有權狀),二年內拍攝符合新式身分證規格照片1張(以上文件均需正本)。如委託他人辦理者除前開證件外,受託人應攜帶委託書、國民身分證、印章,至遷入地戶政事務所(平鎮市)辦理。
以上答復如有任何疑義,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分機109、110,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民國39年後,民眾辦理出生登記提憑出生證明文件,如醫院、診所、助產士、村里長開立之出生證明書、警員開立之出生調查證明書…等辦理。
另依據內政部90年12月31日台(90)內戶字第9070627號函釋。有關辦理出生登記應提憑之證明文件,在醫院、診所或助產所出生者,應提憑出生證明書辦理出生登記。至非在醫院、診所或助產所出生無法提出出生證明書者,應提憑醫療機構開具之DNA親子鑑定報告書辦理出生登記。
以上答復如有任何疑義,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當事人已出境雖未滿二年,可由本人或戶長申請遷出登記。惟如當事人在國外委託他人申請時,應另檢附經我駐外館處驗證之委任書。出境二年以上,應為出境人口之遷出登記者,其戶籍地戶政事務所得逕行為之。
請令姊於我駐外單位填寫委任書(註明戶籍遷出國外登記),經駐外單位驗證後,再交由受委託人辦理。
應備文件:委任書、出境前設籍之戶口名簿、受託人國民身分證、印章、至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
以上答復如有任何疑義,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台端可持國民身分證、印章(可簽名),至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戶籍謄本即可。
以上答復如有任何疑義,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現行戶役政資訊系統於補(換)發戶口名簿後,記事欄內除最近一筆遷入日期、出生地及原住民身分及族別外,原各項登記資料即不再顯現,相關詳細資料均載於戶籍資料。
另戶籍資料記載身分記事(如出生、結婚、離婚、改名…等)、遷徙記事,但無記載刑事記錄。
以上答復如有任何疑義,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認領大陸子女須由認領人親至戶政事務所辦理,並攜帶認領人國民身分證、印章、大陸公證處公證並向海基會申辦文書驗證之子女出生公證書、認領公證書、生母無婚姻狀況證明書、子女姓氏約定書、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約定書、生母委託公證書(內容敍明生母同意未成年子女由生父認領)。
以上答覆如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分機109、110,由專人為您服務。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依姓名條例第7條第1項第3款規定:「同時在一直轄市、縣 (市) 居住六個月以上,姓名完全相同者。」係指同一姓名同時在一直轄市、縣 (市) 居住六個月以上,故上述情形不能以同姓名改名。
以上答覆如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分機109、110,由專人為您服務。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依內政部99年12月28日台內戶字第0990258790號函略以:「…夫妻一方收養他方子女,嗣後夫妻離婚且未終止收養關係,其養子女得依民法第1078條第3項準用第1059條第2項至第5項之規定,於生母與養父姓氏間或生父與養母姓氏間,辦理姓氏變更登記。」
當事人已成年欲改從生母姓氏,得依民法第1078條第3項準用第1059條第2項至第5項之規定,並以一次為限,請攜帶國民身分證、印章、戶口名簿、成年人姓氏變更申請書,至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姓氏變更登記。
以上答覆如有疑問,歡迎來電03-4580112分機105,由專人為您服務。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台端所提問題茲答覆如下:
1.依法務部97年7月15日法律決字第0970018794號函略以,「按民法第1092條規定:『父母對其未成年子女,得因特定事項,於一定期限內,以書面委託他人行使監護之職務。』其所稱『特定事項』,依學者通說,關於子女之保護教養、指定住居所或財產管理之事項,均屬於得委託之範圍。其所稱『一定期限』之長短,法無明文限制,惟父母依民法第1092條所為之委託,得隨時撤回之。」
2.台端之母可就特定事項於一定期限內(至當事人年滿20歲成年時為止),得委託適當親友代為監護其未成年子女,請攜帶經駐外單位驗證的授權書(應敍明一定期間及特定事項)、申請人(受委託監護人)身分證、印章至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以上文件均需正本)
3.委託監護並無順位問題。
以上答覆如有疑問,歡迎來電03-4580112分機105,由專人為您服務。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依遷入單獨立戶提證規定,遷入本人、配偶、直系血親、直系姻親所租賃之房屋者,應提憑經法院或民間公證人公證之租賃契約書;如提憑未經法院或民間公證人公證之租賃契約書者,應同時檢附出租人之房屋所有權狀或最近一期繳納完畢蓋有章戳之房屋稅單或其他足資證明所有權之證明文件辦理。
房客辦理遷入登記,須攜帶遷入地經法院公證之租賃契約書或出租人之房屋所有權狀或最近一期(100)房屋稅稅單完稅證明(以上須繳驗正本),戶政事務所於查驗房屋證明文件正本並影印做為遷入之證明文件後,即將該文件歸還申請人。
以上答覆如有疑問,歡迎來電03-4580112分機109、110,由專人為您服務。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台端可於結婚登記日前三個辦公日內,向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並指定結婚登記日。本所上班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八時至下午十七時,中午不打烊由輪值人員受理登記。
若台端不便於上班日辦理,欲於假日辦理結婚登記,請於結婚登記日前之辦公日向本所預約(如在放假日前之辦公日預約者,請於下午十六時前完成預約,以利人力安排),預約電話03-4580112分機109、110。
請當事人雙方親至男方或女方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並攜帶雙方國民身分證、戶口名簿、印章、結婚書約、2年內拍攝符合新式身分證規格相片1張(以上文件均需正本)。
以上答覆如有疑問,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分機109、110,由專人為您服務。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感謝台端對本所曾小姐之讚許,您的肯定是對我們服務人員最大的鼓勵,本所將於所務會議及公布欄公告表揚以茲鼓勵,台端日後若有任何相關意見,敬請不吝指教。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台端所提問題茲答覆如下:
1、依戶籍法規定,出生登記至遲應於60日內為之。無正當理由,未於法定期間為戶籍登記之申請者,處新臺幣300元以上900元以下罰鍰;經催告而仍不為申請者,處新臺幣900元罰鍰。
2、結婚與出生登記可同時辦理,請當事人雙方親至男方或女方之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辦理,並攜帶雙方國民身分證、印章、戶口名簿、結婚書約(結婚書約需由結婚雙方當事人及2位年滿20歲在台設有戶籍之證人簽名蓋章)、2年內拍攝符合新式身分證規格相片1張、出生證明書、子女姓氏約定書,以上文件均需正本。
3、新生兒一出生,醫療機構會透過內政部戶役政資訊系統通報產婦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若當事人未於法定期間內辦理出生登記,則戶政事務所據以催告辦理,以落實戶籍登記。
以上答覆如有疑問,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分機109、110,由專人為您服務。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行政法院56年判字第60號判例:「遷徙係事實行為,遷徙登記自應依事實認定之。」;又按內政部99年9月3日台內戶字第0990176883號函略以:「…逕遷戶政事務所人口異地辦理戶籍登記或請領戶籍謄本者,戶政事務所得…要求當事人提供居住地址資料,如無正當理由拒絕提供時,得依戶籍法第77條規定處以罰鍰。」
戶籍經逕遷戶政事務所民眾,辦理戶籍案件時,若配合填寫「逕遷戶政事務所人口辦理戶籍登記案件調查與資料傳真單」,不處以罰鍰。
以上答覆,如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服務電話:03-4580112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依內政部函示規定:為避免因戶長拒提戶口名簿造成申請人無法辦理結婚、離婚、出生、遷徙等戶籍登記事項而影響其權益,由戶政事務所先行辦理登記,同時催告戶長提出戶口名簿並於戶役政資訊系統所內註記戶口名簿內容已有變更,應伺機補註。
本案應備文件:雙方當事人國民身分證、印章及遷入地戶口名簿、結婚書約(應有2位證人簽名)、二年內拍攝符合新式身分證規格相片1張至遷入地戶政事務所辦理。
以上答覆,如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服務電話:03-4580112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台端所提問題茲答覆如下:
1、台端若要先申報寶寶出生登記,暫不辦理結婚登記,須視寶寶生母的婚姻狀況,若寶寶生母未婚且寶寶生父不申請認領寶寶,寶寶戶籍申報在生父戶內,稱謂登記為寄居,寶寶父親欄空白,辦理出生登記請攜帶寶寶生母身分證、印章、出生證明書及欲設籍之戶口名簿,若委託他人辦理,請另附委託書及受託人身分證、印章(以上文件均需正本)。
2、若寶寶生母未婚且寶寶生父欲申請認領登記,可同時申報出生及認領登記,請攜帶寶寶生父母身分證、印章、出生證明書及欲設籍之戶口名簿,由寶寶父母雙方親自辦理,若生母無法親自辦理,請先將出生登記之委託書、子女從姓約定書、認領同意書中由寶寶生母填寫的部份先填妥,委託寶寶生父辦理。但認領登記,認領人(寶寶生父)一定要親自到場(以上文件均需正本)。
台端如須針對個案較詳盡答復,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分機109、110,由專人為您服務。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未成年人改名應由法定代理人(父親)辦理,無法委託他人辦理。
改名應提證件(均需正本):
一、申請人(父親)國民身分證、印章。
二、當事人(本人) 身分證、印章(新名)、戶口名簿、二年內拍攝符合新式身分證規格之相片一張及規費50元。
三、以姓名不雅或特殊原因申請改名者,以二次為限。未成年人第二次改名應於成年後始得為之。
四、以設籍同縣(市)滿六個月以上同姓名原因申請改名者,應提供同姓名者戶籍所在之鄉(鎮、市、區),由戶政機關查證戶籍資料。
若有疑問,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分機109、110,由專人為您服務。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台端辦理遷徙登記,請至遷入地戶政事務所辦理,並攜帶遷徙者之國民身分證、印章、原住地戶口名簿、遷入地戶口名簿(欲遷入單獨立戶者,請提遷入地之最近一期(99)房屋稅稅單完稅證明或建物所有權狀)及二年內拍攝符合新式身分證規格相片1張,以上證件均為正本,若委託他人辦理,請另附委託書及受委託人之身分證、印章。
以上答覆如有不周或任何疑問,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分機109、110,由專人為您服務。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按遷徙登記應以居住事實為主,而未成年人之遷徙登記,應由監護人辦理(父母共同監護者,應由父母共同辦理),並備齊監護人國民身分證(父母共同監護請帶父母雙方國民身分證、印章)、原住地戶口名簿、遷入地戶口名簿(以上證件均為正本),至遷入地戶政事務所辦理即可,委託他人辦理請另附委託書及受委託人之身分證、印章。若未成年人已領有國民身分證,請加帶未成年人之身分證及印章同時辦理換證。
以上答覆如任何疑問,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分機109、110,由專人為您服務。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台端改名與結婚可同時辦理,惟更改姓名登記需在戶籍地辦理,故台端結婚登記須當事人雙方親至欲改名者之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建議台端先辦理改名登記後,再辦理結婚登記,其應備證件為雙方國民身分證、戶口名簿、印章、結婚書約(結婚人欄位填寫新名字,2位證人須年滿20歲且親自簽名蓋章)、2年內拍攝符合新式身分證規格相片1張(以上文件均需正本)。
以上答覆如有不周或任何疑問,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分機109、110,由專人為您服務。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出生證明書,目前仍需至申報出生登記之戶政事務所申請,建議台端可填寫申請書註明欲申請出生證明書,附身分證影本並註明與正本相符蓋章、聯絡電話、回郵信封、規費每張10元(請用郵票代替)郵寄至申報出生登記之戶政事務所申請。
另本所無提供英文版之出生證明書,台端可翻譯後向法院申請公證。
以上答覆,如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服務電話:03-4580112分機109、110由專人為您服務。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線上申辦英文戶籍謄本網址如下:(http://e-services.tycg.gov.tw/TycgOnline/AU.jsp?Aid=AP03030000000066&iPath=AU00%2fannex.jsp%3fAPPid%3dAP03030000000066),申請現戶個人謄本請勾選申請種類/現戶謄本/部分謄本欄位,另應提供被申請人及被申請人相關親屬(父、母、配偶)之英文姓名。
以上答覆,如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服務電話:03-4580112分機109、110由專人為您服務。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您戶內2人可以申請遷出,但留下一人以年滿20歲為宜,另辦理遷徙登記請攜帶遷徙者之國民身分證、印章、原住地戶口名簿、遷入地戶口名簿(欲遷入單獨立戶者請提遷入地之最近一期(99)房屋稅稅單完稅或建物所有權狀)以上證件均為正本,至遷入地戶政事務所辦理即可,委託他人辦理請另附委託書及受委託人之身分證、印章。
若有未成年者遷徙需由法定代理人(父母)共同為之,如由父或母一方申請時請附另一方同意書,並請攜帶父母雙方之國民身分證及印章。若未成年人已領有國民身分證,應辦理換證,需加帶未成年人之印章。
以上答覆,如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服務電話:03-4580112分機109、110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台端改名與結婚可於同一天辦理,惟更改姓名登記需在戶籍地辦理,故台端結婚登記須當事人雙方親至欲改名者之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並攜帶雙方國民身分證、戶口名簿、印章、結婚書約(結婚人欄位填寫新名字,2位證人須親自簽名蓋章)、2年內拍攝符合新式身分證規格相片1張(以上文件均需正本)。
以姓名不雅或特殊原因申請改名者,以二次為限。以與他人同姓名申請改名者,無次數限制,但須符合姓名條例第7條第1項第3款規定:同時在一直轄市、縣(市)居住6個月以上,姓名完全相同者,並提對方現戶設籍桃園縣滿6個月之資料。
另若有姓名條例第12條之情事者,則不得申請改姓、改名或更改姓名。
以上答覆如有不周或任何疑問,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分機109、110,由專人為您服務。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據台端所述可能情形如下:1、台端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並未與他人重號,對方統號已重新配賦,但未至該金融機構更改。2、該金融機構建檔時誤植。
台端如欲查明請攜帶國民身分證至任一戶政事務所,查詢統一編號與他人重複情形。
以上答覆,如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服務電話:03-4580112分機109、110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本所服務時間為周一至周五上午8時至下午17時,目前暫無夜間服務,敬請見諒。
姓名條例施行細則第四條略以:依本條例規定申請改姓、冠姓、回復本姓、改名…,向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申請核定。
以上答覆,如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服務電話:03-4580112分機109、110由專人為您服務。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台端辦理遷入登記,請攜帶遷徙者身分證、印章、原住地戶口名簿、二年內拍攝符合新式身分證用照片1張、遷入地租賃契約書(以上文件均需正本)、遷入地最近一期(99)房屋稅稅單完稅影本須經納稅義務人註記與正本相符並簽名蓋章(出租人與納稅義務人須為同一人)。
以上答覆如有疑問,歡迎來電03-4580112分機109、110,由專人為您服務。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台端若提出繼承系統表有困難,請直接攜帶申請人之國民身分證、印章、地籍謄本辦理。
以上答覆,如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服務電話:03-4580112分機109、110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依內政部96年11月1日台內戶字第0960169865號函略以:「…土地共有人提憑之證明文件如足資證明與被申請人為土地共有人且具權利義務得喪變更之關係。」土地共有關係非當然發生權利義務得喪變更之事由,爰土地共有人申請其他共有人戶籍謄本除提憑土地共有證明文件外,尚應提具權利義務得喪變更關係事由之文書或逕於戶籍謄本申請書內敘明申請事由,俾利戶政事務所審認,併予敘明。
請台端攜帶申請人之國民身分證、印章、地籍謄本、繼承系統表,可至全國任一戶所辦理。
以上答覆,如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服務電話:03-4580112分機109、110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本所尚未於本市其他地點設置為民服務分處,歡迎台端於洽辦戶籍業務前,來電洽詢03-4580112分機109、110,由專人為您服務。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檢附平鎮市婦女生育補助實施要點
供台端參考,如有疑義,生育補助事宜請洽平鎮市公所03-4572105分機2218 ,戶政業務請洽03-4580112分機109、110,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由於戶口名簿袋短缺,造成您的不便敬請見諒,煩請台端將聯絡方式以電子郵件(pingc03@ms1.gsn.gov.tw)或電話(03-4580112分機217曾小姐)告知,本所將於戶口名簿到貨時,主動通知台端。
以上答覆如有疑問,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分機109、110,由專人為您服務。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依內政部97年3月28日台內戶字第0970052942號函釋略以:「…國人出境2年以上,於戶政事務所代辦遷出登記前再入境者,得依當事人之申請,免辦理遷出登記。」
請台端持出境滿二年未入境通知書及蓋有入境查驗戳記之中華民國護照正本至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申請。
以上答覆如有疑問,歡迎來電03-4580112分機109、110,由專人為您服務。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按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製發相片影像檔建置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規定:「戶政事務所受理請領國民身分證,應查明當事人戶籍資料、歷次相片影像資料,切實核對戶籍資料、相片及人貌,並將所繳交相片掃瞄建置影像檔。核對當事人容貌產生疑義時,應查證其他附有相片之證件或相關人證等方式,以確定身分。」;同法第15條第2項規定:「因更換相片而換領國民身分證者,應由本人親自辦理。」
依上開規定意旨,台端係因更換相片而換領國民身分證,為考量國民身分證事涉當事人權利義務重大,戶政事務所於核發時應核對當事人容貌。
以上答覆如有疑問,歡迎來電03-4580112分機109、110,由專人為您服務。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依法務部97年7月15日法律決字第0970018794號函略以:「按民法第1092條規定:『父母對其未成年子女,得因特定事項,於一定期限內,委託他人行使監護之職務。』其所稱『特定事項』,依學者通說,關於子女之保護教養、指定住居所或財產管理之事項,均屬於得委託之範圍。」
至於金融機構開戶事項是否可委託他人行使辦理,係屬於金融機構業務權責,請台端洽詢欲開戶之金融機構。
以上答覆如有疑問,歡迎來電03-4580112分機109、110,由專人為您服務。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依內政部99年12月28日台內戶字第0990258790號函規定略以:「…夫妻一方收養他方子女,…且未終止收養關係,其養子女得依民法第1078條第3項準用第1059條第2項至第5項之規定,於生母與養父姓氏間或生父與養母姓氏間,辦理姓氏變更登記。」
收養登記應備證件如下:
1.申請人(收養人、被收養人、被授權人或受委託人)國民身分證、印章。
2.法院認可裁定書及裁定確定書。
3.收養人及被收養人身分證(未領證者免)、戶口名簿、印章、被收養人二年內符合新式國民身分證格式相片一張,若委託他人辦理者應附委託書。
4.子女從姓約定書。
以上答覆如有疑問,歡迎來電03-4580112分機109、110,由專人為您服務。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台端若為當事人之配偶、直系血親、直系姻親或旁系三親等內之血親,請攜帶台端國民身分證正本、印章至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查詢資料,另依戶政規費收費標準,閱覽戶籍資料每次收費新臺幣20元。
以上答覆如有疑問,歡迎來電03-4580112分機109、110,由專人為您服務。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小孩與父母關係為天然血源聯繫關係,即因出生而發生父母子女關係,無法以任何方式斷絕,故小孩戶籍上生父姓名無法更改。
以上答覆如有疑問,歡迎來電03-4580112分機109、110,由專人為您服務。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台端所提問題茲答覆如下:
1.補領國民身分證須本人親自向戶籍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辦理。
2.補領國民身分證請備妥二年內拍攝符合新式身分證規格相片1張及附有相片足以證明身分之政府機關核發證件,如護照、有照之畢業證書、駕照、健保卡等,並繳交規費200元。
以上答覆如有疑問,歡迎來電03-4580112分機109、110,由專人為您服務。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依民法982條規定:「結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結婚之登記。」
另:1、未成年人結婚應得法定代理人同意並檢具法定代理人同意書辦理。2、證人須年滿二十歲,有行為能力者。3、結婚不得違反民法第983 條相關規定。與台端戶籍遷入寄居無涉。
以上答覆如有疑問,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分機109、110,由專人為您服務。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在國外結婚已生效者,可由台端單獨辦理。另可提台端配偶之護照影印本供參,但非應備文件。
以上答覆,如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服務電話:03-4580112分機109、110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約定書(監護權變更約定書),台端可於本所網站下載專區/書表下載。
若要變更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登記,請父母雙方攜帶國民身分證、印章、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約定書、子女戶籍所在地戶口名簿(以上文件均需正本),可至任一戶所辦理變更登記。
若變更前之監護人,無法親自到場,請檢具國民身分證、印章、委託書辦理。
以上答覆,如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服務電話:03-4580112分機109、110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在國外結婚已生效者,可由台端單獨辦理,應查驗經駐外館處驗證之結婚證明或已向當地政府辦妥結婚登記(或結婚註冊)之證明文件及中文譯本,加蓋「符合行為地法」之章戳,並得免附婚姻狀況證明文件。
請台端配偶於駐外館處填寫外籍配偶取用中文姓名聲明書,應載明台端配偶取用之中文姓名,應符合我國國民使用姓名之習慣。
台端需準備最近二年內所攝正面半身彩色相片一張,符合內政部規定新式身分證用規格,辦理換發身分證之用,台端配偶則不需準備。
以上答覆,如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服務電話:03-4580112分機109、110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依姓名條例第1條第3項略以:中華民國國民與外國人、無國籍人結婚,其配偶及所生子女之中文姓氏,應符合我國國民使用姓名之習慣。
結婚當事人一方為外國籍者,另應檢附外籍配偶取用中文姓名聲明書。
依民法第1000條第1項:夫妻各保有其本姓。但得書面約定以其本姓冠以配偶之姓,並向戶政機關登記。第2項:冠姓之一方得隨時回復其本姓。但於同一婚姻關係存續中以一次為限。
若台端配偶取用之中文姓氏與台端相同,則無日後冠姓之問題。
戶籍登記僅記載台端配偶之外文姓名,無記載台端之外文姓名。
以上答覆,如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服務電話:03-4580112分機109、110由專人為您服務。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申請人以檢補派下員戶籍謄本通知書之被通知人為申請人,若未經公所核發派下全員證明書,難以認定派下員與其他派下員之利害關係。
申請祭祀公業派下員戶籍謄本,得以鄉、鎮、市、區公所之檢補派下員戶籍謄本通知書作為利害關係之證明文件。
若為繼承人均可申請謄本,並無男女之分。
當需用機關要求戶籍謄本記事勿省略,申請人亦決定被申請人之個人記事須列印或申請人具結記事勿省略時,應於戶籍謄本申請書上載明並另簽具結書。
以上答覆如有疑問,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分機109、110,由專人為您服務。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請附市公所之公文書、申請書、繼承系統表、管理人之國民身分證、印章,若委託他人辦理應備受託人之國民身分證、印章、委託書。
以上答覆如有疑問,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分機109、110,由專人為您服務。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依據民法第1059條規定略以:子女已成年者,得變更為父姓或母姓,以一次為限。
台端依上開規定變更自己之姓氏後,已從其姓之直系血親卑親屬應隨同改姓。蓋因直系血親卑親屬如所從之父或母,變更姓氏為其母姓後(直系血親卑親屬之祖母姓氏),從父姓或母姓之子女,如不隨同改姓,將發生一家親子稱姓出現第三姓之情形,此與民法第1059條規定子女從父姓或母姓之意旨顯有不合;另台端之配偶亦須辦理配偶姓名變更登記。
故台端申請變更從母姓,台端子女需隨同變更姓氏及父姓名,若目前人在國外,俟回國後持國民身分證、印章、戶口名簿、至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
以上答覆如有疑問,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分機109、110,由專人為您服務。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台端欲辦理遷徙登記,請至遷入地戶政事務所辦理,並攜帶遷徙者之國民身分證、印章、原住地及遷入地之戶口名簿、最近二年內所攝正面半身彩色相片一張。
台端若提出戶口名簿有困難,且在預定遷入地有居住事實,將以行政協助方式辦理,先辦妥遷徙登記後,再催告戶長提出戶口名簿補註,若戶長逾期未提出補註,得依戶籍法第80條處新台幣1000元以上3000以下罰鍰。
以上答覆如有疑問,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分機109、110,由專人為您服務。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日據時期戶口調查簿記載最早自明治39年(民國前6年)開始,而日據時期戶口調查簿紙張樣式以大正9年為界,分為舊式及新式戶口調查簿。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結婚登記新制自97年5月23日實施,依民法982條規定:「結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結婚之登記。」,故新人結婚必須到戶政事務所完成登記才生效,且登記日即為結婚生效日,以往傳統宴客、公證結婚與集團結婚都不具有法律效力。
結婚當事人須親至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並攜帶國民身分證、印章、戶口名簿、最近二年內所攝正面半身彩色相片一張及結婚書約,檢附結婚書約供台端參考。
以上答覆如有不周或任何疑問,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分機109、110,由專人為您服務。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戶籍檔案原始資料即戶政事務所受理各項戶籍登記案件留存之證明文件,例如出生證明書、死亡證明書、結婚書約、離婚協議書等。依據戶政規費收費標準:戶籍檔案原始資料影本每張收費新臺幣十元。
以上答覆如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03-4580112分機109、110,由專人為您服務。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台端於99年12月1日(三)辦理結婚登記,不需預約,隨到隨辦。
請當事人雙方親至戶所辦理結婚登記,並攜帶雙方國民身分證、戶口名簿、印章、結婚書約、2年內拍攝符合新式身分證規格相片1張(以上文件均需正本)。
以上答覆如有疑問,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分機109、110,由專人為您服務。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有關各式申請書表、證明書,依一般慣例皆會載明立書約日期,故離婚協議書經當事人雙方及兩位證人簽章作成後,應載明立書約日期,對於民眾提憑之離婚協議書若未載明立書約日期者,本所將請其補填。
以上答覆如有疑問,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分機109、110,由專人為您服務。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有關台端抱怨高雄市立圖書館三民分館館員服務態度一事,非屬本所管轄業務,台端可向高雄市立圖書館進行陳情,申訴專線:07-2157705。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有關就業問題,台端可向中壢就業服務站詢問相關事宜,電話03-4681106,地址:中壢市新興路182號,亦可上網連結全國就業e網(http://www.ejob.gov.tw/)。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依內政部訂定之申請戶籍謄本及閱覽戶籍登記資料處理原則,申請戶籍謄本及閱覽戶籍登記資料之申請人為當事人、利害關係人及受委託人。利害關係人,指與當事人具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
(一)契約未履行或債務未清償。
(二)同為公司行號之股東或合夥人,且為執行職務所必要。
(三)訴訟繫屬中之兩造當事人。
(四)當事人之配偶、直系血親、直系姻親或旁系三親等內之血親。
(五)戶長與戶內人口。
(六)其他確有法律上權利義務得喪變更之關係。
若台端欲申請前夫之死亡戶籍資料,可依第六款規定提憑台端為保險受益人之相關證明文件辦理。
以上答覆如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03-4580112分機109、110,由專人為您服務。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本所規費收取係依據內政部訂定之「戶政規費收費標準」辦理,於規費收取時應開立收據。關於此案本所已督促同仁改善,並加強是項教育訓練,以提升服務品質,造成您的不便,尚請見諒。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依原住民身分法第5條第2項規定:「未滿七歲之非原住民為年滿四十歲且無子女之原住民父母收養者,得取得原住民身分。」第3項規定:「本法施行前,未滿七歲之非原住民為原住民父母收養者,不受前項養父母須年滿四十歲且無子女規定之限制。」須養父母均有原住民身分,才符合本條規定「原住民父母」之要件。台端養父母雙方僅養母之一方具原住民身分,不符本條之規定,若台端改從具原住民身分之養母姓,亦無法取得原住民身分。
以上答覆如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03-4580112分機105,由專人為您服務。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一、若本所同仁有服務態度不佳情形,在此先向台端致歉,並請台端提供具體申辦時間、申辦事項及服務人員姓名等,以便進行個案輔導,提升服務品質。
二、本所申訴管道如下:
1、口頭陳情:當場向主管提出;2、書面陳情:利用本所網站主任信箱、主任與民有約、現場滿意度調查表、電子郵件、傳真、信函…等方式提出;3、電話陳情:主管電話03-4580112分機101、102、103、201、主任電話03-4580112分機301。
三、造成您的不便,尚請見諒。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依修正後之民法規定結婚以登記為生效要件,台端可於結婚登記日前三個辦公日內,向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並指定結婚登記日(99/10/10)。
若台端不便於上班日辦理,欲於假日(99年10月10日)辦理結婚登記,請於99年10月8日上午前預約,預約電話03-4580112分機109、110,受理預約時間為上午八時至下午十七時。
請當事人雙方親至戶所辦理結婚登記,並攜帶雙方國民身分證、戶口名簿、印章、結婚書約、2年內拍攝符合新式身分證規格相片1張(以上文件均需正本)。
以上答覆如有疑問,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分機109、110,由專人為您服務。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若台端不便於上班日辦理,欲於假日(99年10月10日)辦理結婚登記,請於99年10月8日中午12點前預約,預約電話03-4580112分機109、110,受理預約時間為上午八時至下午十七時。
請當事人雙方親至戶所辦理結婚登記,並攜帶雙方國民身分證、戶口名簿、印章、結婚書約、2年內拍攝符合新式身分證規格相片1張(以上文件均需正本)。
以上答覆如有疑問,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分機109、110,由專人為您服務。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關於 台端於臨櫃辦理遷徙登記,欲單獨遷出並指定未成年人為戶長乙事,如說明:
一、按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32條規定:「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不得使兒童獨處於易發生危險或傷害之環境;對於6歲以下兒童或需要特別看護之兒童及少年,不得使其獨處…」。
二、本所服務同仁規勸台端不宜使六歲以下兒童擔任戶長,經台端同意後,辦理全戶遷入登記。
三、但若台端仍欲單獨遷出並指定未成年人為戶長,且未成年人有居住事實,本所仍應辦理,造成您的不便,尚請見諒。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目前自然人憑證已開放之應用服務,可至憑證管理中心專屬網站,網址:http://moica.nat.gov.tw/〈應用服務〉,可查詢相關說明與連結。
另桃園縣民可以自然人憑證運用本縣線上申辦整合系統或縣內統一超商(7-ELEVEN)ibon事務機辦理個人戶籍謄本、戶長補發戶口名簿,不用到所取件,戶所受理完成後幫您郵寄到家。
台端有感,本所將俟機向上級主管機關反應,尚祈見諒。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台端應先辦理遷徙登記,請至遷入地戶政事務所(平鎮市)辦理。
請攜帶身分證、印章、原住地戶口名簿,遷入地之最近一期(99)房屋稅稅單完稅或建物所有權狀),二年內拍攝符合新式身分證用照片1張(以上文件均需正本)。
若有未成年者遷徙需由法定代理人(父母)共同為之,請攜帶父母雙方之國民身分證及印章,由父或母辦理即可。
再至地方稅務局中壢分局辦理「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申請」亦可透過線上申辦網址。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自然人憑證應用戶政業務網路申辦服務如下:1、電子戶籍謄本申辦及驗證系統2、教育程度查詢及申請作業3、 指定送達地址申請作業,暫無遷徙登記作業,敬請台端見諒。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關於 台端於日前親至本所辦理換發國民身分證,並攜帶二年內之照片,遭服務人員退件乙事,如說明:
一、經查 台端前來本所申辦換證事項,雖依服務人員電話告知之要件攜帶二年內之照片,惟是日所攜帶之照片未符合國民身分證製發要點:「五官須全露包括雙耳、眉毛」之規定故未予受理,對於台端是日請假未能完成換證手續,本所致上最深之歉意,尚請見諒。
二、檢附94年全面換發國民身分證相片規格及文字說明供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結婚書約應載有結婚雙方當事人之姓名、出生日期、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護照號碼或居留證號碼)、戶籍住址(國外居住地址)等相關資料,及二人以上證人簽名或蓋章。
另檢附結婚書約供台端參考。
以上答覆如有不周或任何疑問,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分機109、110,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台端申訴本所服務人員電話中未告知清楚,以致於無法換領身分證乙事,影響台端的情緒,在此致上深深的歉意,並說明如下:
依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製發相片影像檔建置管理辦法第十四條規定換領國民身分證應備妥二年內拍攝彩色相片一張。同法第十五條因更換相片而換領國民身分證者,應由本人親自辦理。
另本所主任信箱經測試系統正常,各欄位除電子信箱外均為必填項目,方能發送成功。
本所將加強員工教育訓練,以提升專業素養及服務品質,造成您的不便及不悅之處,尚請見諒。
以上答覆如有不周或任何疑問,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分機201簡股長,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若當事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申請當事人之戶籍謄本
1 契約未履行或債務未清償。
2 同為公司行號之股東或合夥人,且為執行職務所必要。
3 訴訟繫屬中之兩造當事人。
4 當事人之配偶、直系血親、直系姻親或旁系三親等內之血親。
5 戶長與戶內人口。
6 其他確有法律上權利義務得喪變更之關係。
有關地價稅優惠事宜請逕向地方稅務局03-4515111洽詢。
以上答覆如有不周或任何疑問,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分機109、110,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台端可先辦理分戶登記後,使其為單獨生活戶,再依戶籍法第50條規定略以:「全戶遷離戶籍地,未於法定期間申請遷徙登記,無法催告,經房屋所有權人、管理機關、…申請時,戶政事務所得將其全戶戶籍暫遷至該戶政事務所。」
應備文件為:分戶者之國民身分證、印章、原住地戶口名簿、房屋所有權證明文件(如最近一期完稅房屋稅單或建物所有權狀),以上文件均需正本,至戶籍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辦理。
以上答覆如有不周或任何疑問,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分機109、110,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台端所提問題茲答覆如下:
1.本所上班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八時至下午十七時。成年人申請補領國民身分證應親自向戶籍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辦理補發,不得委託他人辦理。
2.補領國民身分證請備妥二年內拍攝符合新式身分證規格相片1張及附有相片足以證明身分之政府機關核發證件,如護照、有照之畢業證書、駕照、健保卡等,並繳交規費200元。
以上答覆如有疑問,歡迎來電03-4580112分機109、110,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外籍人士若無法依其居留地址辦理設籍,可持欲設籍地址之戶口名簿(如欲單獨立戶者請持建物所有權狀或最近一期(99)年度完稅之房屋稅稅單)、定居證、二年內拍攝照片1張(符合新式身分證規格),以上文件均需正本,至欲設籍地之戶政事務所辦理辦理。
以上答覆如有疑問,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分機208王小姐,由專人為您服務。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台端可於結婚登記日前三個辦公日內,向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並指定結婚登記日。本所上班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八時至下午十七時。
若台端不便於上班日辦理,欲於假日辦理結婚登記,請於3日前預約,預約電話03-4580112分機109、110。
請當事人雙方親至戶所辦理結婚登記,並攜帶雙方國民身分證、戶口名簿、印章、結婚書約、2年內拍攝符合新式身分證規格相片1張(以上文件均需正本)。
以上答覆如有疑問,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分機109、110,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因台端所提供之資料不甚詳細,請洽詢03-4580112分機208王小姐,或以e-mail留下您的基本資料,本所將儘速與您聯絡。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檢附平鎮市婦女生育補助實施要點,供台端參考,如有任何疑義,生育補助事宜請洽平鎮市公所03-4572105,戶政業務請洽03-4580112,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如有下列情形1、統一編號與他人重複2、統一編號末位數字為「4」3、統一編號阿拉伯數字第3碼至第8碼含3個「4」以上者得申請變更,並比照姓名條例第12條規定查明有無不得變更之情事。
請本人親自申請,未成年者應由法定代理人共同申請,以1次為限,請攜帶本人國民身分證、印章,法定代理人國民身分證、印章、戶口名簿、二年內拍攝符合新式規格相片1張(均需正本),至戶籍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辦理。
變更統一編號後,相關證件如護照、健保卡、駕照、行照、存款資料…等證件,應需一併更改。
以上答覆如仍有疑問,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分機109楊小姐、分機110林小姐,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本所目前暫無臨時人員職缺,若有職缺將於本所網站公告。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依現行姓名條例第7條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申請改名:
一、同時在一機關、機構、團體或學校服務或肄業,姓名完全相同者。
二、與三親等以內直系尊親屬名字完全相同者。
三、同時在一直轄市、縣 (市) 居住六個月以上,姓名完全相同者。
四、銓敘時發現姓名完全相同,經銓敘機關通知者。
五、與經通緝有案之人犯姓名完全相同者。
六、命名文字字義粗俗不雅或有特殊原因者。
依前項第六款申請改名者,以二次為限。但未成年人第二次改名,應於成年後始得為之。
更改姓名登記需在戶籍地辦理,應備證件為:戶口名簿及當事人、配偶與已領身分證之子女,每人均應備妥身分證、印章及最近1年內符合規格相片1張同時辦理換證。
以上答覆如仍有疑問,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分機109楊小姐、分機110林小姐,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請台端將遷入者之姓名、身分證字號、遷入日期、遷入地址、聯絡方式等資料,e-mail至本所pingc03@ms1.gsn.gov.tw,本所將查明後與您連絡;或來電洽詢03-4580112分機201簡股長,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當事人欲辦理遷徙登記,應備文件:原住地戶口名簿,遷入地戶口名簿、國民身分證、印章、2年內拍攝符合新式身分證規格相片2吋1張,至遷入地戶政事務所辦理。
若提出原住地戶口名簿有困難,將以行政協助方式辦理,先辦妥登記後,再催告戶長提出戶口名簿補註,若戶長逾期未提出補註得依戶籍法第八十條處新臺幣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
以上答覆如仍有疑問,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分機109楊小姐、分機110林小姐,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有關本市國中小學學區劃分資訊,置於本所網站首頁上方學區劃分專區,造成您的不便敬請見諒。
以上答覆如有疑問,有關學區劃分事宜,請洽業務主管機關平鎮市公所03-4572105,有關戶政業務請洽詢03-4580112,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辦理結婚及遷入登記,應備文件為雙方之國民身分證、印章、結婚書約(註)、戶口名簿、2年內拍攝符合新式身分證規格相片2吋1張,至遷入地之戶政事務所辦理,以上文件均需正本。
註:
1、在國外結婚已生效者,應查驗經駐外館處或行政院於香港、澳門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驗證之結婚證明或已向當地政府辦妥結婚登記(或結婚註冊)之證明文件及中文譯本,加蓋「符合行為地法」之章戳。
2、在國外作成之結婚證明文件之中文譯本,應由駐外館處驗證或國內公證人認證之。
以上答覆如仍有疑問,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分機105李小姐,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您的寶貴意見是我們服務同仁最大的鼓勵,感謝台端對本所為民服務態度的肯定,本所全體同仁必將繼續努力,提供更熱忱的服務。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因無法先行檢視台端之戶籍資料,請台端持國民身分證、印章、戶口名簿至戶籍地所在之戶政事務所辦理,戶所將查明後辦理更正。或可先來電洽詢03-4580112分機105李小姐,查明後通知台端辦理更正。
以上答覆如仍有疑問,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分機105李小姐、分機118曾小姐,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台端所提問題茲答覆如下:
1、 請攜帶原住地戶口名簿、遷徙者之國民身分證、印章、遷入地之最近一期(99)房屋稅稅單完稅或建物所有權狀,至遷入地戶政事務所辦理。
2、 辦理遷徙登記,需隨同換發國民身分證,請攜帶二年內拍攝符合新式身分證規格照片1張。
3、 若有未成年者遷徙需由法定代理人(父母)共同為之,請攜帶父母雙方之國民身分證及印章,由父或母辦理即可。
4、 依戶籍法第十六、十七、十八條規定,遷入遷出戶籍管轄區域或在同一戶籍管轄區域內變更住址,皆應辦理相關遷徙登記。遷徙係事實行為,應以居住之事實為準。
5、 自99年5月15日至99年6月20日止(期間若升格,活動即截止),遷入桃園縣者(13鄉鎮皆可),每人頒贈2000元升格禮券兌換券。另於5月15日遷出本縣再遷入本縣者不得領取兌換券。對於未達200萬人目標前辦理遷出者,則取消領取資格。
6、 以上文件均需正本。
以上答覆如仍有疑問,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感謝台端對本所自然人憑證業務之建議,本次服務造成您不悅之處,深感抱歉,本所將以此案例於所務會議上加強宣導,並加強員工服務禮儀與溝通協調訓練。
預約申請自然人憑證可優先辦理;另預約申請自然人憑證僅有預約申辦時段,仍需申請人到場辦理始開始製卡、發卡流程,造成您的不便敬請見諒。
以上答覆如有疑問,歡迎來電洽詢電話:03-4580112分機109、110,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一、依據內政部99年3月18日台內戶字第0990050219號函示。
二、內政部98年7月29日以台內戶字第0980141721號函規定略以:「戶籍謄本記事欄之登載內容攸關民眾個人隱私,核發戶籍謄本時,基於尊重及保護個人隱私考量,記事欄內資料須經當事人同意始得列印交付…」。基此,當事人得選擇列印或省略記事。
三、…。又戶籍謄本乃詳實記載個人身分登記、遷徙登記等資料,如僅省略或列印部分記事,其完整性易遭受質疑,惟基於尊重當事人,內政部原則同意部分記事省略或列印。…。
以上答覆如仍有疑問,為節省您的寶貴時間請來電洽詢電話:03-4580112分機109、110,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依據內政部99年3月18日台內戶字第0990050219號函示:內政部98年7月29日以台內戶字第0980141721號函規定略以:「戶籍謄本記事欄之登載內容攸關民眾個人隱私,核發戶籍謄本時,基於尊重及保護個人隱私考量,記事欄內資料須經當事人同意始得列印交付…」。基此,當事人得選擇列印或省略記事。
以上答覆如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洽詢服務電話:03-4580112,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台端可於申請戶籍謄本前,向承辦人表示僅需列印改名記事及省略其他記事。
以上答覆如有任何疑義,請來電洽詢03-4580112,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死亡證明書須向原就醫醫院申請開立,若於戶政事務所辦妥死亡登記後,即可申請死亡者的死亡除戶謄本,另死亡證明書申請份數不夠時,直系親屬可向戶政事務所申請戶籍檔案原始資料影本,每張新臺幣10元。
請領勞保死亡給付分為本人死亡給付及家屬死亡給付,本人死亡給付須檢附死亡證明書、載有被保險人死亡日期之全戶戶籍謄本及於死者死亡日期之後申請之請領人現住址戶籍謄本;若家屬死亡給付須檢附死亡證明書、載有家屬死亡日期之戶口名簿影本及被保險人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影本,詳細檢附資料請電洽勞保局服務電話:03-3350003,網址:http://www.bli.gov.tw。
以上答覆,如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服務電話:03-4580112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可依桃園縣道路命名及門牌編釘自治條例第十七條規定:「房屋起造人、所有權人、管理人或現住人應向戶政事務所申請編釘門牌號次」。
「前項申請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得請領門牌證明書,並應負擔證明書工本費,費用之收取以戶為單位………。」至門牌管轄戶政事務所辦理門牌證明。
以上答覆,如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服務電話:03-4580112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台端所提問題需視父母之婚姻狀況後,是否適用原住民身分法第四條第3款之規定,請來電03-4580112分機109、110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台端須年滿18歲(含)以上,設籍於本國之國民 (即為自然人),且未受禁治產宣告者,並請攜帶本人身分證、工本費新台幣275元及電子郵件信箱,親至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申辦當天即可領取自然人憑證IC卡。另可至桃園縣線上申辦整合系統預約申請自然人憑證,網址https://e-services.tycg.gov.tw/TycgOnline/index.jsp。
以上答覆如有疑問,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經向國稅局詢問,以自然人憑證申報所得稅,將可帶出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之所得資料。
凡98年6月2日後申辦自然人憑證IC卡且設籍北區國稅局轄區之納稅義務人,自99年4月15日起,可自然人憑證IC卡、身分證(或影本)、99年3、4月份統一發票收執聯10張(驗後不發選,全數捐贈慈善機關),至北區國稅局所屬各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兌領讀卡機1台。
以上答復僅供參考,仍以業務單位公告為主,如有任何疑問請洽詢國稅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新英里係於民國91年2月份行政區域調整由新富里劃分出來之里,故無89年及90年之人口統計資料,敬請見諒。
以上答覆,如有疑問,歡迎來電,服務電話:03-4580112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台端所提問題茲答覆如下
1、辦理認領登記時,可約定由父或母行使負擔未成年人權利義務。
2、可於生母或生父戶內申報戶籍。
3、生父戶籍謄本上會有認領記事。
應備文件:出生證明書、認領書約、子女欲設籍地之戶口名簿、子女姓氏約定書,並由申請人(生父、生母)攜帶國民身分證、印章,至子女欲設籍地之戶政事務所辦理。
以上答復如仍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洽詢,本所服務電話03-4580112。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有關兵役問題,台端可向桃園縣後備指揮部電話:03-3644466查詢,並詢問相關事宜,以上答覆如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03-4580112。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依民法988條規定,結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無效。可向法院提婚姻不成立之訴,一、不具備第九百八十二條之方式。二、違反第九百八十三條規定。三、違反第九百八十五條規定。但重婚之雙方當事人因善意且無過失信賴一方前婚姻消滅之兩願離婚登記或離婚確定判決而結婚者,不在此限。
依民法1059條規定,子女經出生登記後,於未成年前,得由父母以書面約定變更為父姓或母姓,向子女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以一次為限。
如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且有事實足認子女之姓氏對其有不利之影響時,父母之一方或子女得請求法院宣告變更子女之姓氏為父姓或母姓:
一、父母離婚者。
二、父母之一方或雙方死亡者。
三、父母之一方或雙方生死不明滿三年者。
四、父母之一方曾有或現有未盡扶養義務滿二年者。
以上答覆,如有任何疑問或不周歡迎來電,服務電話:03-4580112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依戶籍法第62條第一項之規定,因死亡、死亡宣告、廢止戶籍登記、撤銷戶籍、補領、換領或全面換領國民身分證者,原國民身分證由戶政事務所截角後收回。造成您的不便,敬請見諒。
以上答覆,如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服務電話:03-4580112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台端可依民法相關規定更改姓氏,惟改名仍以姓名條例第七條規定以二次為限。
以上答覆,如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服務電話:03-4580112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申請出生證明或離婚協議書需至原申辦地之戶政事務所辦理,若欲通訊申請,請填寫申請書(../download/376431514AHZ0002.pdf)並檢附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明「與正本相符」字樣加蓋申請人印章,連同規費(小額匯票或郵票)及回郵信封,以掛號寄送戶政事務所。
以上答覆如有任何疑問,請來電洽詢03-4580112,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台端可先辦理分戶登記後,使其為單獨生活戶,再依戶籍法第50條規定略以:「全戶遷離戶籍地,未於法定期間申請遷徙登記,無法催告,經房屋所有權人、管理機關…申請時,戶政事務所得將其全戶戶籍暫遷至該戶政事務所。」
應備文件為:分戶者之國民身分證、印章、原住地戶口名簿、房屋所有權證明文件(如最近一期完稅房屋稅單或建物所有權狀),以上文件均需正本,至戶籍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辦理。
若有未成年人遷徙需由法定代理人(父母)共同為之,請攜帶父母雙方之國民身分證及印章,由父或母辦理即可。
以上答覆如有不周或任何疑問,請來電洽詢03-4580112,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目前本所線上假日結婚登記預約系統目前維護中,台端若欲預約假日結婚登記,敬請來電03-4580112,造成您的不便敬請見諒。
若台端欲於上班日登記結婚,當事人雙方可直接親至戶籍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登記,受理時間大約20-25分鐘左右。應備文件:雙方國民身分證、戶口名簿、印章、結婚書約、二年內拍攝符合新式身分證規格相片1張(以上文件均需正本)。
以上答覆如有疑問,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造成台端之不便,敬請見諒,本所擬將新英里7鄰環南路二段266之1號至環南路二段266之20號納入本年度門牌整編計畫,在此感謝台端對本所戶政業務之寶貴意見。
以上答覆,如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服務電話:03-4580112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依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製發相片影像檔建置管理辦法規定:「若生父與養母有婚姻關係者,身分證上之父欄記載生父姓名,母欄記載養母姓名;若生父與養母無婚姻關係者,由養母單獨收養,母欄記載養母姓名,父欄劃記雙橫線如「=」,但當事人申請加註生父姓名者,得不劃記雙橫線,並於父欄之「父」字前,人工加註「生」字。」
台端若要恢復身分證上父欄之生父姓名,需至戶所查詢台端之生父與養母是否有婚姻關係,再申請加註生父姓名。
如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服務電話:03-4580112。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若要變更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登記,請父母雙方攜帶國民身分證、印章(可簽名)、子女戶籍所在地戶口名簿(以上文件均需正本),可至任一戶所辦理變更登記。
如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服務電話:03-4580112。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台端可至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首頁\應用資料\日據時期州郡與目前縣市行政區對照表(網址:http://www.ris.gov.tw/ch6/ch6-1-5.html)查詢。
以上答覆如有疑問,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結婚登記應備文件為雙方之國民身分證、戶口名簿、2年內拍攝符合新式身分證規格相片1張、結婚書約(應有2 位證人簽名),結婚當事人雙方應親至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以登記日為結婚生效日,或可於結婚日前3個辦公日內向戶政事務所申請登記,並指定結婚登記日為生效日。
若欲同時辦理遷徙登記,請至遷入地戶政事務所辦理遷徙及結婚登記。
以上答覆如有疑問,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日據時期戶口調查簿謄本需至設籍地戶政事務所查詢,係指被申請人日據時期居住設籍之戶政事務所。
以上答復如仍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洽詢由專人為您服務,本所服務電話03-4580112。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請受委託人提經監所驗證之委託書、改名申請書,受託人之國民身分證、印章、未成年人設籍之戶口名簿,至未成年人戶籍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辦理。
註:未成年子女已領身分證者須同時換證,請攜帶國民身分證、二年內拍攝符合新式國民身分證規格相片1張、印章。
如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服務電話:03-4580112,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台端可至任一戶所申請民國35年以後手抄戶籍謄本,但若台端欲查詢日據時期戶口調查簿謄本需至設籍地戶政事務所查詢,請台端持國民身分證、印章、規費(戶籍謄本每張收費新臺幣二十元)辦理。
台灣於民前六年(明治三十九年、西元一九0六年)建立戶口登記制度,台灣始有戶籍登記資料。
以上答復如仍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洽詢,本所服務電話03-4580112。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台端可依民法第1059條第2項:子女經出生登記後,於未成年前,得由父母以書面約定變更為父姓或母姓。
民法第1059條第3項:子女已成年者,經父母之書面同意得變更為父姓或母姓。前二項之變更,各以一次為限。
應備文件(均需正本):父母雙方國民身分證、印章、子女戶籍所在地之戶口名簿、子女從姓約定書,請父母雙方親至子女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若子女已成年,則由成年子女至戶政事務所辦理
以上答覆,如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服務電話:03-4580112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台端可至申報出生登記之戶政事務所申請出生證明書,再依證明書之內容查詢。
以上答覆,如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服務電話:03-4580112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配偶離婚後,不能以前夫(前妻)之身分,申請前妻(前夫)之戶籍謄本,除有利害關係才能申請,即與當事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 契約未履行或債務未清償。
2 同為公司行號之股東或合夥人,且為執行職務所必要。
3 訴訟繫屬中之兩造當事人。
4 當事人之配偶、直系血親、直系姻親或旁系三親等內之血親。
5 戶長與戶內人口。
6 其他確有法律上權利義務得喪變更之關係。
以上答覆如有疑問,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依民法第1050條兩願離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向戶政機關為離婚之登記。若台端有不符上述之要件,且已辦妥離婚登記,請來電洽詢03-4580112,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有關未成年子女之遷徙登記,可由父母雙方或遷入地、遷出地戶長辦理,應備文件為父母雙方或原住地、遷入地戶長之國民身分證、印章、原住地及遷入地之戶口名簿,至遷入地戶政事務所辦理。
以上答覆,如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服務電話:03-4580112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出生證明書,目前仍需至申報出生登記之戶政事務所申請,建議台端可填寫申請書註明欲申請出生證明書,附身分證影本並註明與正本相符蓋章、聯絡電話、回郵信封、規費每張20元(可用郵票代替)郵寄至申報出生登記之戶政事務所申請。
以上答覆,如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服務電話:03-4580112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若台端父母已辦妥離婚登記,且約定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人為母親,不需取得父親之同意,即可辦理遷徙登記。
若台端父母尚未辦理離婚登記,有關未成年子女之遷徙登記,應由父母雙方或遷入地、遷出地戶長辦理。
以上答覆如有疑問,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分機102曾股長,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台端所提問題茲答覆如下:
1、本所服務時間為周一至周五早上8點至下午5點。
2、應備文件為雙方之國民身分證、戶口名簿、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2年內拍攝符合新式身分證相片1張(若掃瞄建檔取像日期在二年內,並經戶政事務所核對人貌相符者,可免繳交相片)。
3、協議書內容手寫或打字均可,惟當事人及證人之簽名,需由本人親自簽名。
4、證人不需共同到所辦理,但需於協議書上親自簽名。
以上答覆如有疑問,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台端可直接至戶籍地戶政事務辦理結婚登記,以登記日為結婚生效日,應備文件為雙方之國民身分證、戶口名簿、2年內拍攝符合新式身分證規格相片1張、結婚書約(應有2 位證人簽名)。
台端若提出戶口名簿有困難,將以行政協助方式辦理,先辦妥登記後,再催告戶長提出戶口名簿補註,若戶長逾期未提出補註得依戶籍法第八十條處新臺幣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
以上答覆如有疑問,歡迎來電洽詢03-4580112,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敬啟者您好:
台端可依原住民身分法第四條第3項略以:父母離婚,或有一方死亡者,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由具有原住民身分之父或母行使或負擔者,其無原住民身分之子女取得原住民身分。
請由具有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或負擔者(母),攜帶申請人、當事人之國民身分證、印章、戶口名簿(以上文件均需正本)至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
以上答覆,如有疑問之處歡迎來電,服務電話:03-4580112,由專人為您服務。
祝 順心
桃園縣平鎮市戶政事務所 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