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消息
- 「歸化取得我國國籍者基本語言能力及國民權利義務基本常識測試題庫」自97年11月17日起修正實施。 [ 97.11.18]
- 有關民眾辦理分立新戶登記應提憑設戶之房屋所有權或租賃等相關證明文件,業經內政部97年11月7日台內戶字第0970172148號令發布,詳細請按。 [ 97.11.18]
- 修正「國籍法施行細則」第七條條文。 [ 97.11.18]
- 法務部提供「不可不知之繼承方式」宣導資料,便利民眾辦理除戶等相關戶籍登記時閱讀知悉。 [ 97.10.27]
- 「外籍人士與國人結婚申請歸化中華民國國籍暨戶籍登記流程表」部分內容修正,詳情請按 [ 97.10.27]
- 本縣家庭教育中心辦理之「愛的親職路上我和你~父母成長團體」、「學齡前兒童-親子共學成長班」,歡迎民眾踴躍參加,活動簡章可至家庭教育中心網站下載。 [ 97.10.23]
- 內政部核發之自然人憑證,發證量近期將達150萬張,為擴大宣導,將於本(97)年10月1日起至98年1月20日止舉辦相關宣導活動,請民眾踴躍申辦,詳情請按。[ 97.09.26]
- 修正「外籍配偶照顧輔導基金補助作業要點」、「外籍配偶照顧輔導基金補助經費申請補助項目及基準」及「外籍配偶照顧輔導基金評核實施計畫」。 [ 97.09.26]
- 為確保憑證使用安全及提昇便民服務,並減輕民眾負擔,內政部核發之自然人憑證5年效期於98年屆滿者,可繼續辦理展期3年。[ 97.09.18]
- 桃園縣政府「行動桃園-無線寬頻應用服務開發案」建置「交通違規繳費通知系統」,加入「行動桃園無線寬頻應用網站」會員,即可免費使用交通違規繳費簡訊通知,敬請多加利用。 [ 97.08.26]
- 法務部編印之「繼承,原來如此」民法繼承Q&A手冊,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 97.08.18]
- 內政部提供民眾以自然人憑證申請具電子簽章之戶籍謄本,鼓勵民眾以網路代替馬路,省卻奔波請領之不便,請多加利用。[ 97.07.30]
- 桃園縣各鄉鎮市戶政事務所受理預定假日結婚登記作業規定及申請表。 [ 97.06.18]
- 遷入本人、配偶、直系血親或直系姻親所有權之房屋,申請人若未攜帶房屋所有權狀、最近一期房屋稅單、最近六個月買賣契約書或其他足資證明所有權之文件,可具結查詢免書證免謄本系統申請書,請本所服務同仁代為查詢,即可免提書證辦理遷入。[ 97.06.17]
- 修正「戶籍法」。 [ 97.06.06]
- 修正「戶政規費收費標準」第六條、第七條條文。 [ 97.05.15]
- 電話詐騙再度猖獗,請注意:本所自97年4月起持續接到民眾反應其接獲戶政所某一位櫃台人員告知其身分證有問題之查詢電話,請接到此類電話之民眾能主動向戶政所洽詢,避免受騙。[ 97.05.06]
- 未換新證之海外國人可憑經驗證之授權書或委任書委託親友辦理汽機車相關事宜[ 97.04.25]
- 自97年5月23日開始,結婚雙方當事人一定要到戶政事務所登記才算有效,可預約辦理結婚登記日期。[ 97.04.16]
- 民國96年5月23日修正公布之民法第982條採登記婚制度之規定,自97年5月23日正式施行,惟施行日前已有效存在之儀式婚,縱未辦理結婚登記,於97年5月23日後仍為有效。[ 97.04.09]
- 「自然人憑證展期很簡單,只要1、2、3」:(只能1次、2種方式、展期3年)詳細請按 [ 97.02.26]
- 法務部製作結婚登記及子女姓氏約定宣導短片、限定繼承宣導短片、拋棄繼承宣導短片及民法親屬編修正重點宣導動畫,歡迎民眾點閱。 [ 97.02.1]
- 修正「姓名條例」第6條、第12條條文。 [ 97.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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